*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HHGS-G2025-0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弘光中学报告厅多媒体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报告厅广播音响设备、视屏网络直播设备、教学设备升级更换。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要求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40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提请验收。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附相关截图):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