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017-250147
一、采购条件
受水电九局西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电九局西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采购(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弥散供氧设施,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
(2)项目概况: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中 咱镇境内,场址北高南低,北纬 29 ° 12'15"~29 ° 18'08",东经 99 ° 19'51"~ 99 °24'23",海拔 4000~4200m,项目规划场址总面积约 24890.5965 亩,规划 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200MW(AC),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346.6648MWp(DC)。交 通方面,国道 G215 临近规划场址,可通过 G215 转入其他已有乡村便道到达规 划场址其他区域。
本期新建 2 座 220kV 升压站(以下简称中咱 1#升压站、中咱 2#升压站), 中咱 1#升压站、中咱 2#升压站均汇集 60 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
升压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楼、35kV 开关柜预制舱(含二次设备)、 GIS 预制舱、辅房、进出线架构、事故油池、构架避雷针、独立避雷针、围墙等。 电站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的监控方式,同步实现远程集控功能。电站控 制系统由光伏方阵子系统、并网逆变子系统、蓄电池子系统及 220kV 升压站综 合自动化系统组成,具有保护、控制、通信、测量等功能,可实现对光伏发电系 统及 220kV 升压站的全功能综合自动化管理。
二、采购内容
供货设备范围如下(包含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厂家品牌 |
1 |
空气压缩机 |
|
1 |
台 |
|
2 |
冷冻式干燥机 |
|
1 |
台 |
|
3 |
空气过滤器组 |
|
1 |
套 |
|
4 |
制氧主机 |
|
1 |
台 |
|
5 |
智能控制柜 |
|
1 |
套 |
|
6 |
增压前缓冲罐 |
|
1 |
只 |
|
7 |
氧气增压机 |
|
1 |
台 |
|
8 |
氧气储罐 |
|
1 |
只 |
|
9 |
氧气除菌过滤器 |
|
1 |
只 |
|
10 |
氧气除异味过滤器 |
|
1 |
只 |
|
11 |
高原富氧弥散终端 |
|
14 |
个 |
|
12 |
鼻吸组件 |
|
14 |
个 |
|
13 |
不锈钢管 |
|
15 |
米 |
|
14 |
不锈钢管 |
|
35 |
米 |
|
15 |
脱脂铜管 |
|
25 |
米 |
|
16 |
食品级硅胶管 |
|
80 |
米 |
|
17 |
电线电缆 |
|
42 |
米 |
|
18 |
绝缘电工导管 |
|
80 |
米 |
|
19 |
pvc线槽 |
|
30 |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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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氧气维修阀 |
|
14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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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转换头 |
|
14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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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减压阀(含对丝、单头丝、活接、球阀) |
|
1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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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支架 |
|
14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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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技术要求:
(1)所提供的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设计、环保要求;
(2) 必须有相关的合格证书及材质证书;
2.3、质量要求:
(1)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与规范。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
(3)质量保证期及质保金: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金为设备总款的5%、质保为满足一年质保期限后支付。
4、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9月15日前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各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如能提前交货,请投标人将提前的天数在标书中写明,招标人将视提前的天数择优考虑。
5、交货地点:华电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万千瓦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项目现场(距离巴塘县中咱镇30KM),在合同签订后应预留生产加工、运输的合理时间,不得因任何理由推迟交货时间。
6、付款方式:
6.2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1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加盖授权制造企业公章;并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参数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提供的单项有效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技术要求。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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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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