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南生活区学生宿舍及食堂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3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师范大学南生活区学生宿舍及食堂消防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组织现场考察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5 0400 8227 日期:2025年7月9日9:30 变更为 2025年7月14日9:30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加现场踏勘,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踏勘,超过规定的时限,采购人不再单独接待。 供应商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自行关注公众号“师大校园通行证”,点击下方“访客邀约”,“新增入校申请”,填写来访信息,其中*号为必填项,填好之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其中,头像必须为本人照片,入校日期不超过7天,接待部门:资产管理处,如遇到访人员开车,请填写车牌号。审批通过后,系统会通过公众号推送审批结果通知,审批通过的请按照来访时间,扫码入校,入校时会显示人脸信息,人员类型为临时访客。 供应商应在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参考工程量清单和工程规范,自行计算并承担风险进行响应报价,未参加现场踏勘的供应商视为已全部了解现场踏勘内容。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14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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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