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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分公司报废资产拆除项目施工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庆分公司报废资产拆除项目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331-GC006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分公司报废资产拆除项目施工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大庆分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凤阳路118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龙凤油库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凤阳路,始建于 1965 年,占地总而积 33.9×104m2,成品油总库容 26.2×104m3,属一级油库。库区主要由汽柴油罐区、润滑油罐区(停用)、乙醇罐区、铁路装卸区、汽车装车区、辅助生产设施、行政管理区及库区外的生活区组成。

依据东北公司已批复的报废资产处置内容,因储罐及管线等清洗和拆除工作量较大,分公司2025年计划完成报废储罐和管线的清洗工作,2025年和2026年分两批次完成报废储罐和管线等拆除工作。

2.3计划工期:绝对工期60天。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大庆分公司报废资产拆除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大庆分公司报废资产拆除项目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最高限价:本项目报废资产拆除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31.63万元(含税,税率9%)。

2.7投标人需到油库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投标人应对施工场地周边市场及社会环境进行调研,踏勘施工现场后,投标人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若不进行现场踏勘造成编制的投标文件及报价有误,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具体踏勘时间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9.1)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具备有效的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信誉良好。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4业绩要求

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份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安全隐患治理、维修或技术改造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仅须提供合同封页面、工程承包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面)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等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

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至少有一份近三年(2022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同类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安全隐患治理、维修或技术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注: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名或以上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3特种作业人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至少包括焊工、电工、高处作业、吊车操作证。

3.9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者提供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等。

3.10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其他要求

3.1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3.11.2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3.11.3投标人应承诺派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等)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保持一致,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并承诺当派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每一人次处罚20000元。施工过程中无特殊原因更换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安全员一人次处罚20000元。项目经理在场时间不少于70%,且关键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在场。项目经理离开现场需经甲方同意,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全程在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每发生1次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处罚金额从合同额中扣减(提供承诺)。

3.11.4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承诺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以上内容提供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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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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