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模块 |
功能 |
功能描述 |
1 |
大模型接入 |
多模态数据信息提取 |
集成OCR技术和自然语言处理(NLP)技术,实现对纸质文档、电子文件资料的自动识别与信息提取。 |
2 |
自然语言处理(NLP) |
NLP设计旨在提升文本理解和处理能力,利用DeepSeek大语言模型的强大能力,对案件文本进行深度解析。 |
3 |
标准化提示语库 |
基于历史数据,提炼高频任务场景,构建分类标签体系,形成基础提示语模板,为每个提示语目标添加关键词标签,结合DeepSeek大语言模型,实现提示语与案件特征的动态匹配。 |
4 |
AI命中率监督 |
通过实时监控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升AI命中率。 |
5 |
系统功能 |
综合概览 |
1.案件状态监控 2.核心业务指标可视化 3.智能分析决策支持 4.案件状态追踪 5.快捷操作入口 |
6 |
案件登记 |
智能识别:支持多种格式文档上传及外设扫描,调用大模型和OCR技术进行解译和识别、关键信息提取,字段自动填充表单。 |
7 |
手动录入:提供手动输入界面,用户可自行填写案件信息。 |
8 |
智能审查:AI识别匹配行政部门、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复议申请范围、申请期限等。 |
9 |
文书生成:生成复议申请书,根据提取信息自动生成标准格式文书。 |
10 |
智能提醒:实时计算复议申请剩余期限,通过颜色标识(红/黄/绿)进行警示。 |
11 |
案件受理 |
AI辅助决策:根据预设规则判断是否受理,生成是否受理建议。 |
12 |
文书自动生成:自动生成受理/补正/不予受理三类通知书。 |
13 |
分配案件承办人:手动或自动分配第一、第二审理承办人。 |
14 |
办案时间提示警示:自动计算各环节的法定时限,通过颜色标识进行预警。 |
15 |
补正材料处理:支持补正材料重新提交与AI二次判断,自动触发超期撤回机制。 |
16 |
法律文书送达:集成电子签章与短信通知功能。 |
17 |
案件归档:超过法定补正期限未补正,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转入归档流程。 |
18 |
案件审查 |
被申请人提交答复:提供专用网络端口,支持被申请人上传答复书及证据材料,调用大模型和OCR技术进行解译和识别、关键信息提取。 |
19 |
AI辅助材料审查:对上传材料进行合法性、相关性、完整性自动校验,标记可疑点供人工复核。 |
20 |
听取当事人意见:AI辅助生成《听取意见记录》,自动填充当事人陈述要点与争议焦点。 |
21 |
第三人参与机制:支持第三人在线提交证据材料,AI自动分析材料关联性,生成《第三人参加复议通知书》。 |
22 |
案件审查:法律合规性审查、特殊情况处理(AI辅助判断是否有权处理、延期审查、听证、案件中止、案件恢复)。 |
23 |
文书自动生成:自动生成各类法律文书,支持模板自定义与动态字段填充。 |
24 |
办案时间提示警示:自动计算各环节的法定时限,通过颜色标识进行预警。 |
25 |
审查结果生成:AI辅助生成审查结果草案,包含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建议三部分,审查人提交审查结果,等待办案管理者进行复议决定。 |
26 |
案件决定 |
AI辅助判断:根据预设规则判断案件类型,并生成决策建议。 |
27 |
文书自动生成:自动生成各类法律文书,支持模板自定义与动态字段填充。 |
28 |
办案时间提示警示:自动计算各环节的法定时限,通过颜色标识进行预警。 |
29 |
提交复议决定:调取决定结果,输入结案时间,发起审批流程,提交给案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生成《复议决定书》。 |
30 |
撤回案件处理:处理申请人撤回请求。 |
31 |
案件送达和归档 |
多方式送达引擎:支持电子送达(二维码签收回证)、邮寄送达、公告送达三种方式,自动计算送达期限。 |
32 |
EMS数据对接:自动读取EMS快递单数据,投递结果回填,异常结果自动警示 |
33 |
公告送达管理:自动计算60日公告期限,支持公告内容模板化生成。 |
34 |
电子归档:实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双备份,自动分配归档编号。 |
35 |
案例库 |
包括:法律条文精准检索和案例智能对比分析。 |
36 |
文书库 |
包括:一键生成和智能校验。 |
37 |
案件统计分析 |
包括:多维度统计分析、大数据可视化展示和自定义报表生成。 |
38 |
系统管理 |
包括:用户管理、资源管理、角色管理和日志管理。 |
39 |
项目测试 |
方案编写 |
测试报告编写(包含测试用例)。 |
40 |
系统测试 |
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兼容性等测试。 |
41 |
接口开发 |
接口开发 |
外部系统对接 |
42 |
内部管理系统对接 |
43 |
对接EMS系统 |
44 |
对接电子签章系统(不包括第三方收取的电子签章费用) |
45 |
对接扫描仪(不包含硬件费用) |
46 |
对接短信平台(不包含第三方收取的短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