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2201FG19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监狱警察职工食材原料配送服务项目(2025-202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9页原文:“未中标样品不予退还”, 现修改为:“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3个工作日后投标人不取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2、第39页补充:“投标样品必须密封提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2025年7月23日9:00-9:30)送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收邮寄样品);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 ”
3、原招标文件第44页和第63页原文:“亚硝检测仪”,现全部修改为:“亚硝酸盐检测仪”。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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