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C1-00700-BSSL-0009 项目名称:保山市中医医院2025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四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95 最高限价(万元):17.95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含各类医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申请人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申请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申请人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在有效期内)(申请人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2.参与本项目申请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3.拟供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4.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7-08 06:00至2025-07-1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