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化公司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招标编号:ZTJG-SGS-ZL-2025-0053-1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化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上项目塔式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租赁机械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4.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信誉的出租商。
4.1.2租赁服务能力:
塔式起重机闲置数量不少于5台,以提供产权证数量为准,要求机械设备产权明晰无纠纷。能够提供塔吊24小时的维修服务,保证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取得相关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人员(男性要求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提供不少于5人的操作证件。
4.1.3质量保证能力:
投标人需出具与产权证相对应的有效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要求塔式起重机必须选用如下12家品牌:中联、徐工、方圆、川建、中天、沈建、中昇、永茂、广西建机、波坦、陕建机械、浙江建机。塔式起重机出厂时间要求5年之内(以安装备案节点计算必须满足条件),且超过两年以上塔式起重机需要整机进行喷漆。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及拆卸单位必须具备与经营业务匹配的信誉和能力,其资质必须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机械设备严禁使用:
1)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或规定不准使用的机械设备。
2)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3)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4)未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起重机械设备。
5)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机械设备。
6)机械设备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
7)机械设备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
4.1.4财务能力要求:
提供2022-2023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项目资金困难需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招标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机械供应及服务,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招标人支付欠款,出具接受宽限期承诺书。
4.1.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2025年期间具有塔式起重机租赁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页、合同清单总金额页、双方盖章签字页等)。
4.1.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机械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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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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