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丰县文化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舞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合-YF2025-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合-YF2025-001
项目名称:宜丰县文化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舞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0 元
最高限价:4574750.03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5B001421538 | 宜丰县文化中心维修改造项目(舞台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1 | 批 | 46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如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特别提醒: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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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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