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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六标段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局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项目、中铁十一局望直港镇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局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西段(一期)项目、中铁二十四局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钢筋、钢绞线、型材、参合料)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六标段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局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项目、中铁十一局望直港镇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国铁建大桥局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西段(一期)项目、中铁二十四局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钢筋、钢绞线、型材、参合料)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5-29-2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枣阳-宣城

联络线隧道工程施工六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2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安徽省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3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沪宁合高铁安徽段站前四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建设单位:长江沿岸铁路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4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S18南京至合肥高速公路合肥段路基 03 标 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安徽交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5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望直港镇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中心新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宝应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6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华东建设有限公司NO.2021G96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南京建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7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苏州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东站集疏运系统及连接线工程一期二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建设管理中心。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8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苏州工程有限公司长阳街大桥下穿通道等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银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9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西段(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扬州市政建设处。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1.10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沪杭铁路客运专线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物资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川气东送隧道6标项目部工程概况为: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设有芜湖分部和杭州分部;合同工期668天;合同金额30151万元;本标段内容包括8个竖井施工,以及干线:富春江(1225米)枣宣线:芜湖长江(3424米)、青弋江(920米)、上潮河(635米)4条盾构穿江隧道,跨2省2市4个行政区8个村,钢筋需要运送至8个站点。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

中国铁建大桥局北沿江高铁滁州站站城一体融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市政段)二标工程概况为:该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滁州站以南,桥梁总长1.926km,其中南谯路上跨桥长0.737Km,设计标准为双向六车道,标准宽度25.2m,设计速度60km/h;A、B、C、F匝道长1.189Km,设计标准为双向两车道,标准宽度8.5m,设计速度30km/h。道路总长1.936Km,其中南谯路(铁路以南)地面辅路长1.15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道路红线宽50m;站南路长0.842K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红线宽度50m。合同额2.77亿元,合同工期22个月。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6月至2026年10月。

中铁十一局望直港镇乡村振兴创新创业中心项目工程概况为:项目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望直港镇,用地面积99250㎡,总建筑面积69581.22㎡。其中新建生产车间12724.34㎡,现状建筑(已建)55877.55㎡。新建生产车间12724.34㎡,建筑高度23.95m,地上三层面积12124.91㎡,地下一层消防水池面积599.43㎡。本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年 01月 09 日,线下分部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09月 05日,线上分部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9月05日。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6月31日。

江平东路东延工程非涉铁西段(一期)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总投资11.33亿元,起讫里程MK0-005.806~MK1+946.000,线路全长1.952公里,线路西起于运河北路互通,依次跨越京杭运河、新河及凤凰河,终于凤凰河东岸。接涉铁应急段,采用主六辅四断面形式,同步实施市政管网、交安设施、道路照明、景观绿化及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防洪措施等配套工程。本工程以桥梁为主,重点为京杭运河大桥、新河大桥、凤凰河大桥。项目整体工期1095天,2025年预计产值3亿,主要完成工程量为2025年10月2日完成全部钻孔桩施工,2025年12月20日完成京杭运河西岸顶推平台施工,2025年12月30日完成凤凰河桥水中承台施工及新河桥围堰施工。京杭运河桥跨径布置为(30+160+130+30)m,总长350m,桥梁轴线与河道交角约为88.5°,斜桥正做。两跨连拱方案,钢箱梁拱组合桥,下承体系,160m主跨为交叉拱,130m边跨为提篮拱,拱肋内倾10度;箱梁整体宽度69m,主跨为交叉拱, 拱肋 A、拱肋 B 矢高分别为 37.7m 和 31.5m。边跨为提篮拱, 拱肋 C、拱肋 D 内倾 10 度,边拱矢高 27.7m。新河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跨度为(75+130+75)m。主墩墩顶0号块梁高 7.8m,主跨跨中及边跨现浇段梁高均为 3.3m。0号块总长12m,边中跨合拢段长度均为 2m。主跨分为17对梁段,箱梁纵向分段长度为 7×3m+6×3.5m+4×4m。凤凰河桥采用三跨连续变截面钢混叠合梁,跨径布置为(100+132+100),总长332m,桥梁轴线与河道交角约为 80°,斜桥斜做。中支点梁高6.5m,边支点及跨中梁高3.5m。梁高按二次抛物线变化,变化段长度为每个中支点两侧各40m,主辅路均采用槽型钢主梁+混凝土桥面板的组合结构。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中铁二十四局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站前及相关工程HSZQ-3标项目经理部工程概况为:主要包含1条正线,4条联络线,1条工区走行线,4条到发线,1条安全线。正线线路长度20.47公里,联络线长度6.44公里,工区走行线长度1.88公里,到发线长度2.82公里。1、桥梁工程:双线特大桥18.759公里/3座,联络线单线特大桥4.641公里/4座,工区走形线单线特大桥1.120公里/1座,高架站到发线单线特大桥2.820公里/4座,中桥0.065km/1座,框架中桥7.048公里/6座,框架涵0.165公里/9座,车站1座(太仓站,不含站房);预制架设简支箱梁764孔。2、路基工程:区间路基1.369km、站场路基2.91km。3、轨道工程:本项目起点至DK62+402范围内无砟道床轨道板(枕)的预制和运输,以及本标段道床现浇部分及轨道板(包括CRTSⅢ型轨道板、双块式轨枕及道岔地段无砟轨道)安装;标段内无砟道床浇筑;标段内轨道及道岔精调。4、桥梁工程:钻孔桩6919根,承台818个,墩台818个,预制架设箱梁764孔(其中24m箱梁双线81孔,单线109孔;32m箱梁双线424孔,单线150孔),连续梁19联,简支系杆拱1跨。本工程合同工期为60个月,合同金额:46.15亿元。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投标人资格要求

GC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7月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4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数量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XC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钢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7月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4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数量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GJX01、GJX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为内资企业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6月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4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数量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7月至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CHL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掺合料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6月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数量至少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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