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JDGS-G2025-0055 项目名称:IT设备运维服务(新吴) 预算金额:61.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1.8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由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含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