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新建储煤场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7-3-11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鹤岗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新建储煤场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
2.2 规 模: 电厂总装容量12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新建储煤场项目消防系统工程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黑龙江省,鹤岗市鹤岗电厂
2.5 计划工期: 9个月。
预计两年内发电量4.4亿千瓦时,本项目按照发电量折算单价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资质:①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消防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备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1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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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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