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一次电气设备招标(标段二,海上升压站252kV、72.5kVGIS设备)【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18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一次电气设备招标(标段二,海上升压站252kV、72.5kVGIS设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半岛北L场址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一次电气设备招标(标段二,海上升压站252kV、72.5kVGIS设备)
2.4 交货地点: 海上升压站建造基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交货(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1套海上升压站252kVGIS、72.5kVGIS设备及辅助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在供货前提供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相同品牌、相同类型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检验)报告。
3.2.3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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