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制氮系统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40-ZB-250720362、SXZB-2506 3711GZMF05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制氮系统运营项目(招标编号:JNC240-ZB-250720362、SXZB-2506 3711GZMF052/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焦煤矿党委会议纪要(2025)6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地面制氨车间建在清凉山下(305盘区地表上),属于旅游文化区土地使用权归属于王卞庄村委会所有,如矿方征地建设及运营制氮系统,很难与村委会及村民达成共识,为了避免与王卞庄村民发生矛盾冲突,同意地面制氮系统建设与运营委托由第三方运营维护。运营期间,与王卞庄村委会、村民、文化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第三方承担,和矿方无任何关系。
负责清凉山下(305盘区地表上制氮系统)现在所使用的设备为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型号为DM1200的制氮机2台,配套空压机为北京复盛所生产的型号为MLGF19.7/12.5-160G 4台。
2.2招标内容、范围:
招标内容: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地面制氮系统运营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大同市焦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近五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制氮系统运营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09 18:00至2025-07-1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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