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地材)二次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2G-NCL-WZ-2025-10-02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厦门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同翔高新城翔安片区内厝路上塘花园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地材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局运管〔2025〕6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 3 条道路:内厝路、坪西路与内厝西路,均位于同翔高科技产业基地翔安片区。其中内厝路为城市次干路,路线全长约 949.778m,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 30m;坪西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约 809.52m,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红线宽度 22m;内厝西路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约 440.022m,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红线宽度 22m。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合同总造价67750778.17元,合同总工期540日历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与支路。
2.2招标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企业。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生产许可证且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10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
3.1.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如有需提供2023-2024年连续2年财务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连续两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地材原材料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质量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3.1.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连续两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2023、2024)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甲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有纠纷的供应商及相关关联人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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