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铁安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全国物业费用清收第二次采购(武汉诺德逸都)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AR-2025-39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北京中铁安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全国物业费用清收第二次采购(武汉诺德逸都),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北京中铁安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中铁安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全国物业费用清收第二次采购(武汉诺德逸都)
2.2项目情况:
武汉诺德逸都项目于2022年3月31日和12月31日分两批次交付。项目总户数2005户,截止2024年12月31日,达到交付条件1848户,已收房121户。
截止目前项目小业主欠费情况如下:
总欠款周期在24个月以上的欠费金额385.61万元;
本次物业费用清收仅针对总欠款周期在24个月以上的业主,共计449户。
由于项目交标和入住率低等问题,一直存在物业服务收费难的问题,服务中心通过微信、短信、电话、张贴催收函、夜间上门及寄发律师函等形式进行全力催缴,但催缴效果不理想。2024年项目拟通过自诉的方法向当地法院递交恶意欠费业主资料进行立案,虽经多次沟通,当地法院仍不予以启动相关流程,经了解,当地法院已拒绝所有物业欠费类案件的立项的申请。
为打破收缴僵局,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同时为在有效追溯期内保障物业费应收尽收,项目对周边实行“清收全风险代理”项目进行调研,拟对恶欠费业主采用“第三方催缴”和“法催”的方式进行催收;
2.3招标内容:物业费用清收服务,本项目分为1个包件,详细招标内容见附件一。
2.4服务期限:武汉诺德逸都项目预计起止日期为:2025年8月1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止(实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期截止前针对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如评估结果达“优秀、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要求和符合招标方相关管理标准,招标方可考虑续签下一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在当地具有较强资源优势,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3年以上,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协同调配资源(提供证明资料:律币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信息页、以律师信息系列官网下载名单中的执行人数为准或律所盖章明细为准);
3.2人员要求:主要负责人至少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并且具有清欠业绩,项目负责团队执业律师10人及以上;
3.3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一份三年以内(2022年1月1日起)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物业行业或物业费催收法律服务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司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限制交易名单;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任何犯罪记录和重大违约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截图。
3.5不得同时参加:如果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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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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