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整流装置,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整流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5-HW-GKZB-250252
2.2招标项目名称:整流装置
2.3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
每个机组包含整流装置4台,两个机组总共8台。
(2)服务范围
1)乙方根据本技术规格书开展工艺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清洁、包装、运输等工作,最后提供产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所用材料、元器件的采购和检验;
b)设备机械设计、工艺设计、网络安全设计及制造;
c)完成设备内元器件安装固定、电气接线及检查;
d)配合甲方完成软件V&V工作;
e)设备出厂前调试及功能性能试验;
f)设备的清洁、包装和运输;
g)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出厂后整体集成试验;
h)协助甲方完成工程现场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服务等;
i)对设备后续运行期间的维修和保养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等。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设计、生产、验收以及质量管理的各类文件,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产品的图纸,喷塑工艺、组装工艺和焊接工艺等进行技术和质量审查;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验收以及质量管理的各类文件;
4)甲方有新增需求或对产品有整改需求时,乙方须及时响应,并着手解决,响应时间不大于2个工作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1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3.2交货期:3号机组整流装置(4台整流装置)、附件及辅助工具、SO/SE备件、设备维护备件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供货,4号机组整流装置(4台整流装置)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供货。
2.3.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
/。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大功率( geqslant20mathrmkW )整流设备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木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是拟采购产品的集成制造商或集成厂商,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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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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