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508滦州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泥稳定碎石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G508-2025-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国道G508滦州绕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国道G508项目),项目业主为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G508滦州绕城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项目起于滦州市城区北张百户坎村,与国道G508相接,止于滦州市城区东新站村,与在建国道G508滦州至青坨营段改建工程相接。路线总长11.003公里,全部为新建路段。全线设小桥40米/4座、分离式立交跨线桥4座,与等级路平交2处。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25.5米,U型槽路段路基宽度33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参与中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项目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投标人;不接受被施工企业通报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3.4、生产设备要求:投标人应自有双拌缸、双拌轴生产设备,且日生产能力不低于6000吨(需提供设备及名牌照片)。
3.5、运送距离要求:投标人水泥稳定碎石生产地距离运送现场应在30公里范围内。
3.6、自主试验检测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配套试验设备、专业试验人员。
3.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