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1-2506117
项目名称:南校区供暖锅炉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1,052.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校区供暖锅炉更换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11,052.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11,052.9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锅炉 | 货物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11,052.9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校区供暖锅炉更换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2.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2.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校区供暖锅炉更换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磋商会议全过程;
3.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许可子项目: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