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钻井总公司档案室库房火灾隐患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 长庆钻井总公司档案室库房火灾隐患治理服务项目 |
项目概况: | 1.2项目概况:1.本项目为长庆钻井总公司第二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2.未央湖档案室库房处吊顶上方与整个办公楼联通无隔离,窗户无防火隔离措施,如发生火灾,不能有效隔离。 3.针对未央湖档案室库房上述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
项目单位: | 长庆钻井总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2资质要求: 2.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2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2.2.3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其他: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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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