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站场阀室土建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5GC-ZB010-02
1、招标条件
本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站场阀室土建工程(第二标段)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线路全长297km,包含(1)跨境段管道(国内段)起自乌苏里江定向钻穿越入土点,终至虎林首站(不包括);线路全长12.05km,虎口湿地定向钻穿越双管并行,单管长度1.25km;设置1座清管站(虎林清管站)。管径1020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量100×108m3/a,设计日输气能力2978×104m3/d。(2)干线管道起自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虎林市虎林首站,途经虎林市、密山市,七台河市的茄子河区、新兴区、勃利县,线路长度约283.7km,设计输量100×108m3/a,设计压力10MPa,管径1219mm;沿线共设4座输气站场(虎林首站、虎林分输站、密山分输清管站、七台河分输清管站),新建线路截断阀室10座;管道沿线河流定向钻穿越9处,穿越铁路3处;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站场阀室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热工暖通等工作内容;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
二标段:主要包括密山分输清管站一座、5#、6#、7#阀室3座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热工暖通等符合法律法规及施工技术要求的所有施工、安全及环保措施等,同时满足业主国家管网DEC施工规范要求。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28 日;(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建立本专业相对应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或体系或认证,且运行有效。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至少一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黑名单内。
3.5.5 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人提供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3.6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应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其他要求: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员证书;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3.8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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