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50627120053-51254843
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安全保障等辅助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5125-0001674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58400元 (国库资金:10584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58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安全保障等辅助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58400.00
简要规则描述:2025年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安全保障等辅助服务项目,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5.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本市注册的保安服务单位,须在上海市公安局完成备案手续);
6.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7.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