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泰昌竞磋(工程)2025-054号
项目名称: 共和县2025年新型城镇化更新提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440029.29
最高限价(元): 2440029.2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共和县2025年新型城镇化更新提质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40029.29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镇区内城市品质提升改造菱形护坡的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