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钻试现场管线接、固、拆工作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221-FW120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钻试现场管线接、固、拆工作服务 已由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西钻探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钻试现场管线接、固、拆工作服务。
2.2 项目概况: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放喷管线及排气管线、闸门、钢圈、螺栓、固定压板和地脚螺栓以及需连接和固定的区域,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应的设备物资器材到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负责放喷(测试)管线和液气分离器排气管线在井场边缘以外区域的管线(不含点火筒)连接,基墩坑挖固,放喷管线便道的修建服务。后期放喷(测试)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回收等服务内容。
本项目受地形影响造成放喷及排气管线长度不确定,导致所需基墩坑数量也不确定,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安排工作量为准,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预估总金额:含税金额9436100.00元(大写:玖佰肆拾叁万陆仟壹佰元整,含9%可抵扣增值税),其中3%为QHSE专项费用,金额283083.00元(大写:贰拾捌万叁仟零捌拾叁元整)。本次采购仅确定单价,根据实际工作量(基墩坑数量)结算。
2.3 招标范围:
2.3.1钻试现场放喷管线及液气分离器排气管线连接、固定、后期放喷(测试)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回收等服务。本项目服务地点主要为招标人所属川渝地区钻井队,放喷管线及液气分离器排气管线连接和固定的位置多为泥土地、草丛、山坡,个别区域可能存在横跨水沟及横穿公路等,环境较为复杂。
2.3.2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管线接,固基墩,后期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所需设备、工具、材料及派服务人员到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服务。
2.3.3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4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产品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含税,元) |
备注 |
1 |
钻试现场管线接、固工作服务 |
个 |
700.29 |
以实际施工数量进行结算,包含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运输费、劳保费、保险费、管理费等。 |
2 |
放喷管线便道修建 |
米 |
94.86 |
|
3 |
钻试现场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工作服务 |
个 |
276.29 |
以上控制单价含9%可抵扣的增值税,包含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运输费、QHSE费、保险费、管理费等需完成该服务项目的相关费用。单个基墩坑控制单价为700.29元/个(含税),其中管线连接(含人工、机具、QHSE费)171.97元/个(含9%税),占比24.56%,基墩坑挖固(含人工、机具、QHSE费、材料费)528.32元/个(含9%税),占比75.44%。前期实施了测试管线基墩坑预挖固的,按单价528.32元/个(含9%税)结算,后期测试管线连接,使用了前期预挖固基墩坑和移动基墩坑的,只结算管线连接费用,按单价171.97元/个(含9%税)结算。 报价方式为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整体下浮百分比,下浮比例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0%、1%、2.0%、3.10%,4.12%符合要求,5.121%,-9.2%则不符合要求),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下浮后的各项单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合同期限届满,合同期限内已下达管线接固任务通知单的井,合同有效期顺延至该井工作量完成止。
投标人自接受通知后,放喷(测试)管线便道修建,管线接、固工作15个日历天数内完成,最晚必须在钻开第一个油气层验收前完成。后期放喷(测试)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回收等工作,8个日历天数内完成。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钻井和钻机试油现场(川渝地区)。
2.7服务标准:投标人提供钻试现场放喷(测试)管线便道修建,管线连接、固定,以及后期放喷(测试)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回收等工作服务必须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8服务方式:每个项目实施前,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项目具体实施的人员、材料(包括固基墩坑的商品混凝土、商混施工车辆、砖、水泥、砂子,接放喷(测试)管线及排气管线的手工具等)、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其中放喷(测试)管线和排气管线所需的连接管线、高压闸门、螺栓、钢圈、固定压板、地脚螺栓、悬空位置的移动支撑架由招标人负责。后期放喷(测试)管线拆除后,回收至进场,移交钻井队。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建渣处置由招标人负责。
2.9支付方式:该项目完成,按单井分两次结算。钻井队二开开钻验收合格后,结算放喷管线便道修建、管线接、固工作量。单井钻井(试油)工程完成后,结算放喷(测试)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工作量。
2.10定标原则:各标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有效投标人数为 N:
当 N≥4 时,推荐综合排名前3 名中标候选人;当 N=3 时,推荐综合排名前2 名中标候选人;当 N<3 人时,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仍然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招标人按照管理权限及程序对招标结果履行审批后,确定中标人。
当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名时,原则上确定前2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标明中标人排序,按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预分配60%、40%工作量。即:排名第1名的中标人工作量占估算额的60%,排名第2名的中标人工作量占估算额的40%;
若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时,确定1名中标人,承担100%工作量。
2.11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格式详见附件)。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状况: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年来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3.3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时前,凡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承包商黑名单的或停止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4投标人作业能力:
*3.4.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至少具备同时进行5口井管线抬接、挖基墩坑和管线固定和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作业能力,需承诺同时具备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人员、车辆、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3.4.2每口井至少具备1台挖掘设备和1辆材料运输车辆并提供设备有效证明材料:照片、设备铭牌、设备合格证,自有设备提供购买合同,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
*3.5人员要求:
*3.5.1至少具备同时进行5口井管线抬接、挖基墩坑和管线固定和管线、基墩坑(含复耕)拆除作业能力,每口井所需人员至少包含4名固定人员,其中两人为现场管理人员,两人为现场挖掘机操作人员。
*3.5.2两名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并承诺服务前取得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连续社保缴费明细及工伤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社保局盖章方为有效)。
*3.5.3两名现场操作人员,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和有效“挖掘机”或“旋挖钻机”岗位操作证件扫描件。并承诺服务前投标人为其购买工伤保险。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3 投标人书面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书面承诺)
*3.6.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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