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北侧融资地块)空调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广州市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北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合同(施工部分)补充协议(一)》约定,本次招标内容作为专业分包工程,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织联合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与黄阁南路交汇处
2.2项目规模:坦尾村更新改造项目(北侧融资)用地面积25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建设为7栋高层(19层),总户数约600户。
2.3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2.4招标范围: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文件)叙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融资地块1#、2#、3#、4#、5#、6#、7#楼户内空调工程,包含空调、送排风设备(含控制面板)、材料(铜管、风管、保温、制冷剂、冷凝水管、室外PVC保护管槽及辅材)的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及后期维护;,具体以本项目合同等有关资料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区相关规范要求及验收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符合以下限制性要求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①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④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或产品质量问题的;
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今须承揽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的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等有关资料)。
3.6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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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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