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5GZTP4XE0475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机房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机房搬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支付系统广州城市处理中心机房搬迁服务项目采购。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限:搬迁时间定于2025年9月、10月,具体时间根据甲方通知确定。
(3)本项目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4)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搬迁时间定于2025年9月、10月,具体时间根据甲方通知确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1.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1.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承诺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 (提供承诺书)。4.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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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