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地衡(汽车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Z2025-06-017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地衡(汽车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项目销售储运中心地衡隐患治理项目拨款,资金已经落实,已经到设备采购阶段。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衡(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实施地点: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厂区内。
总价最高限价:95万元。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包装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卧库或需方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付款条件: 货物到达合同约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办理入库手续,财务挂账后付60%;安装调试后,凭出具的安装调试合格报告付30%;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18个月或安装调试合格运行12个月,先到为准)满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付清。大庆石化公司财务规定: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签订合同。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销售储运中心
联系人:王雷 联系方式:0459-676770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赵广友;联系方式:0459-6707462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产品型号 |
1 |
汽车衡 100t |
台 |
1 |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地衡询价书》、《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项目销售储运中心地衡隐患治理采购技术要求》。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地衡询价书》、《大庆石化公司安全设施完善项目销售储运中心地衡隐患治理采购技术要求》。如果询价书和技术要求不一致,按技术要求执行。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投标方必须完全满足技术要求的所有内容,若有一条不满足,则否决投标;
2.4.2中标厂家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和销售储运中心进行详细技术对接和签订技术附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本项目仅允许国内品牌的生产商或国外品牌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为生产商还须提供生产商声明函,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有效授权文件。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提供合同签订日期从2017年1月1日至今,100吨及以上防爆电子汽车衡业绩至少1套;以清晰有效的商务合同、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技术附件(如有)和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性能测试报告,也可以是使用单位出具的至少有运行良好结论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无效)。原件备查。代理商可以提供所代理生产商业绩;国外品牌生产商可提供其授权的代理商业绩并提供有效授权文件及业绩证明材料。
3.3提供投标产品称重传感器的防爆等级证书,防爆等级不低于EXIICT4。
3.4室外涉及配套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必须达到EXIICT4等级,提供相应承诺。
3.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以往供货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因供货产品原因出现的安全、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未有在同类工况应用中的失败案例。安全、质量事故和失败案例以使用单位公司及国家政府部门出具的公告作为认定依据。
3.6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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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