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川渝地区井场生活值班车值班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05-FW1213-01
本招标项目 2025-2026年度川渝地区井场生活值班车值班服务 已由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川渝地区井场生活值班车值班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需外委的川渝地区井场生活值班车值班服务,车型需求主要为双排座、皮卡,合同期内预计工作量约406万公里,项目预计1800万元(含税)。(根据招标人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与预计有所差异,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 招标范围:主要为客户单位提供生产经营用车服务并包含小件货物、生活物资等运输服务。
标段划分:/
服务内容 |
车 型 |
车辆数量(辆) |
皮卡、双排车辆服务 |
江铃、庆铃五十铃、解放、东风等同级车型(双排座、皮卡) |
94 |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川渝地区。
2.6 服务期限:招标期限为1年。
2.7 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2.8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行政许可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证件复印件。
3.4服务能力:自有生产经营车15台及以上,车型为皮卡、双排(江铃、庆铃五十铃、解放、东风等同级车型)。
3.5业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从事过类似生产经营车辆的服务业绩。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不在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3.6.2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3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6.4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上3.6.1-3.6.3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4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如未提供或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8其它要求:因违反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的承包商管理有关规定,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书面承诺)
3.9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3.10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主责交通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11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2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款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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