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运维及持续改进服务项目-变更部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6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ERP系统运维及持续改进服务项目。
2.2 服 务 期 限: 从合同签订起持续至2026.06.30日,期间用户所下《工作委托单》都交付完毕为止。
2.3 服 务 地 点: 现场服务地点包括不限于天津、青岛、深圳、北京等,一般主要服务地点为天津。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已完成1项200万(含)以上的ERP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优化或运维项目成功服务案例。 业绩证明文件:①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签署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提供验收报告、完工报告、验收单、进账单、发票等任一材料即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受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的复印件;如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提供投2024年该公司在电子税务系统里下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请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信誉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3.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7-10 20:00:00至2025-07-15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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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