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核包头-25 年-生产线数字化能力提升配套服务(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核包头核燃料元件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0-FW-GKZB-25-3571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包头-25 年-生产线数字化能力提升配套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为中核包头新 MOM 系统提供配套硬件采购、安装、集成与调试服务。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第一部分为配套硬件、系统建设安装、系统调试、集成对接等,供方需提供完整的系统开发实施方案和计划,提供成熟的实施方法;供方负责整个项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配套硬件、系统建设安装、调试、集成以及提供专业人员等,同时负责对用户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特别是对运维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常见故障排除培训等; 第二部分为质保运维服务,本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供方需提供一年质保运维服务。
2.5 交货地点中核包头核燃料元件股份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2.7 质量标准见服务需求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 资质要求:(2) 财务要求:(3) 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见下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网自查情况(https://wenshu.court.gov.cn);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适用依法必招项目)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集采机构)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 19:00 — 2025 年 7 月 16 日 17:30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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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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