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公司2025-2026年度储层改造框架协议招标(标段一)
招标编号:ZY25-XJT04-FK037-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储层改造作业项目涉及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储层改造是油气勘探开发提产的主要手段。塔里木油田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预计实施储层改造下261井次,估算金额5.2647亿元。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储层改造施工方案;
2、储层改造施工设备及辅助设备连接、试压;
3、储层改造作业;
4、编写施工报告及资料上交。
本项目合同由塔里木油田公司各项目实施单位与中标人分别签订。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2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 1. 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1.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1.3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压裂企业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压裂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压裂企业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扫描件,无企业资质的需提供承诺施工前取得的承诺函。
1.4投标人应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压裂的队伍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压裂作业队伍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单井作业实施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压裂作业的队伍资质。投标人拟投入的压裂或酸化队未按承诺取得资质的,招标人将不允许其实施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资质扫描件,无队伍资质的需提供承诺施工前取得的承诺函。
●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口井的储层改造作业业绩,且井深达到5000米及以上,地层压力达到100Mpa及以上,地层温度达到150℃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井底深度)。
● 设备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完成1口井的储层改造作业,且井深达到5000米及以上,地层压力达到100Mpa及以上,地层温度达到150℃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参数、井底深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QHSE要求:(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企业信誉: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近三年内(2022-2024)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
●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6.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6.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6.2.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6.2.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6.2.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2.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6.2.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2.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6.2.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6.2.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6.2.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6.2.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6.2.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资料提供形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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