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台DTY4000H7.25×5.375往复式压缩机及1台2BCL457B离心式压缩机辅助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109-FW0962-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8台DTY4000H7.25×5.375往复式压缩机及1台2BCL457B离心式压缩机辅助运维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成都压缩机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8台DTY4000H7.25×5.375往复式压缩机及1台2BCL457B离心式压缩机辅助运维服务项目
2.2 项目背景概况
2.2.1主要内容:1台23MW离心式压缩机组和8台DTY4000电驱分体式压缩机组进行维护保养,并在现场附近设置固定值班点。机组参数详见附件一
2.2.2项目核准批复情况:该项目已核准批复,具备招标条件;
2.2.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700000.00(不含13%增值税,该费用包含人员费用、车辆、驻点房租、辅料、管理费、安全生产费用、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含配件费用,材料甲供。
2.2.4项目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成都压缩机分公司(执行单位:服务事业部);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要求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相关规定开展天然气压缩机组维护维修工作。主要范围包括9台压缩机1、巡检;2、突发性故障处理;3、定期维护保养:①机组月保;②机组精度定期检测及大修预检;③机组仪表控制系统的定期维护保养;④工况参数调整;⑤员工技术培训;⑥阀门定期维护保养;4、采气期维护;
2.4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
2.6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遇本项目市场变化,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
2.7估算金额:2700000.00(不含13%增值税),投标人在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发展财务部(造价)审定的价格基础上报统一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为负数,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8付款条件及方式:一次性结算,最终价格根据成都压缩机分公司发展财务部(造价)审定的价格基础上按“审定金额×(1-投标下浮比例)”进行结算,乙方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于60个工作日内支付。
2.9价格调整机制: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完成工作量,双方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结算。
2.10质量保证期限:1、应急故障处置: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24小时待命,接到甲方故障处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问题。压缩机组故障处置后,1个月内应不发生同类故障;2、压缩机组维保完成后,连续无故障负载72小时运行考核时间满足运行参数达到或接近本机组设计技术参数。
2.11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投标人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日立刻具备服务条件。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三年累计不少于20台往复式天然气压缩机维护维修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需能证明其维护台数,若合同不能体现,可额外再提供项目验收证书或结算付款凭证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
*3.5人员及车辆要求:
投标人按照工作量进行维护团队人员配置,投标人团队人员配置必须满足以下人员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出满足该要求的人员配置清单及对应证明材料。
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人员最低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2023年-投标截止时间内须具有一项与本次招标相似或相同类型往复式天然气压缩机维护维修的项目管理经历(附能够佐证负责管理项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
必须配备,可以兼任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机电或机械类地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确认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
必须配备,可以兼任 |
3 |
机械类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
1 |
提供职称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
必须配备,可兼任 |
4 |
维保人员 |
不少于3 |
1、均需取得初级工及以上技能证书且必须有硫化氢合格证(硫化氢合格证可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和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 2、持有桥门式起重司机证(Q2)不少于1人。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并附压力容器操作证和桥门式起重司机(Q2)证的全国特种设备公示查询系统查询结果。 |
必须配备,不可兼任 |
5 |
服务车辆 |
1台 |
提供车辆交强险,第三责任险(最低100万元),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发票等文件需证明车辆为投标人自有。 |
|
注:上述所有人员应附需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社保证明文件出具的时间要求在开标日之前或显示在有效期内)或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投标人若为资不抵债,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需自备工具,具体明显表详见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技术要求提供自备工具。
*3.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或资质发生变更已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或在中标项目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的工程、物资或服务出现以次充好、不满足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者被用户以书面形式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及相关协议。
*3.9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9.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9.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9.1-3.9.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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