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0-JSJW-G2025-0048 项目名称:2026-2027水质自动化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105.000000万元;采购包3: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1(兴化市、姜堰区境内):最高限价160万元; 包2(靖江市、泰兴市境内):最高限价105万元; 包3(海陵区、高新高港区境内):最高限价135万元; 采购需求: 为加强泰州市市管河湖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现拟对4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维进行社会化运营管理。目前,化学法自动站监测的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浊度、电导率、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7个指标,光学法自动监测站的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浊度、电导率、溶解氧、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9个监测指标(海陵泰东河站、高港引江河站不含总磷、总氮),具体服务内容与站点基本情况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招标共设3个包段,具体划分如下: 包1(兴化市、姜堰区境内):招标范围为兴化市、姜堰区境内15座化学、2座光学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 包2(靖江市、泰兴市境内):招标范围为靖江市、泰兴市境内11座化学、1座光学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 包3(海陵区、高新高港区境内):招标范围为海陵区、高新高港区境内15座化学、5座光学水质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2026.1-2027.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2、包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包2、包3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特别说明 (1)本项目同一投标人最多可投 3个包段,开标、评标顺序按包1→包2→包3序进行。 (2)投标人在三个包段中只能中 1个包段,若某投标人在包1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继续参与包2的评标,但不参与包2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此类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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