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83]GYG[GK]2025001-1
项目名称: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LED显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40,000.00元
采购包1(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4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4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010499-其他终端设备 | LED显示屏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4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所投产品中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