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SJDC-G2025-0006 项目名称:水葫芦打捞船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购置水葫芦打捞设备,提升区域水葫芦打捞处置能力。(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