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1011-250050
一、采购条件
因[ ] 中国电建水电十一局安装分局广西禹鑫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5年07月18日(星期五)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上传递交。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高德岭风电塔筒项目,总装机容量200MW,32套机型:中车6.25-220,单套容量6.25MW,建设地点位于:广西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高德岭。
2、采购范围:高德岭风电塔筒项目制作所需钢板,拟限定的钢板品牌:鞍钢、宝武钢、首钢、兴澄特钢、包钢、南钢、莱钢、湘钢、安钢、舞钢。
3、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钢板 |
28.5*1540*13040,Q355ND |
吨 |
139.275 |
31张板 |
2 |
钢板 |
28.5*1540*13090,Q355ND |
吨 |
4.51 |
1张板 |
3 |
钢板 |
25*1480*12770,Q355ND |
吨 |
118.689 |
32张板 |
4 |
钢板 |
45*1820*12510,Q355ND |
吨 |
257.372 |
32张板 |
5 |
钢板 |
52*1140*13075,Q355ND |
吨 |
194.702 |
32张板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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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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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竞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不满足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检验检测合格证书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后根据我公司所要发票时间给予提供。
4、供应商应具有近3年(2022-2024)包含且不低于本次采购货物并满足技术要求的供货业绩不少于三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具有良好的综合信用。提供2022年到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的参数、产品性能、制造标准、售后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及交货进度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承诺及与此次采购货物相符的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产品取得证书”或“检验报告”应提供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试验、鉴定报告复印件。国家规定需要生产许可产品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采购,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
四、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二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7月31日起,根据现场实际需求交货。
3、交货地点: 广西禹鑫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景顺路14号)。
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
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卖方企业标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发布执行的最新版本为准)要求,需附性能参数明细,若到场钢板有问题,供应商应在24小时之内给予回复并提出解决方案。
(1)钢板的材质Q355ND,50mm以上钢板交货状态正火,50mm以下钢板交货状态正火轧制,材料各项性能指标符合GB/T1591相关要求。钢板厚度偏差符合GB/T709的C级要求。钢板表面质量符合合GB/T 14977 B级3级要求,不允许用补焊的方法对表面缺陷进行修补。原材料进厂进行表面外观尺寸及厚度验收合格后按每次到货总数量的10%进行100%的UT复验,质量达到NB/T 47013.3的TI级要求,并且满足钢板边缘状态代号为EC要求;如有一张钢板不合格,则必须对此次到货的所有钢板都进行复验;钢板表面应光洁,无裂纹、凹坑、折皱、鳞皮和大面积锈斑等。
(2)所有原材料要求有日期、盖章和签名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符合GB/T18253标准。塔架筒体钢板必须具备材料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家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钢厂注明“复印件无效”时等同无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钢板规格、炉批号、件号、材质、质量等级、化学成分报告、机械性能报告、超声检验报告,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钢板表面质量遵循标准及等级。
(3)同一规格的钢板尽可能为同一炉批号,供货时需按照整套供货。
(4)供应商参照技术规范《M0000019706-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技术规范-G版》第3.2.4条短名单要求:鞍钢、宝武钢、首钢、兴澄特钢、包钢、南钢、莱钢、湘钢、安钢、舞钢。
(5)其他未注年限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6)严禁用于生产制造等其它用途,最终塔筒总重量以生产图为准。
技术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质保期: 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或更换货物后,质保期顺延。
6、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批结算。响应人于到货并验收合格后开具总额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采购方于收到发票 30 日内向响应人支付到货并验收合格的总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可提供银行保函),质保期12个月,在质保期结束且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后 30个工作日内退还。
8、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0、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按要求内容和格式提供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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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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