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RZB20250600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查验系统关键设备维保服务
预算金额:84.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简要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查验系统关键设备维保服务
1
项
通过保障全总站查验系统硬件设备、操作系统、虚拟化、数据库等稳定健康运行,进而保障全总站查验系统稳定健康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本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中标人的服务情况,续签不超过2次,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投标人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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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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