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3-21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
投标人具体负责以下服务内容:
1.编制、评审露天煤矿及选煤厂智能化建设方案;
2.编制智能化示范性煤矿及智能化示范性选煤厂自验收报告。
3.编制申报智能化示范煤矿相关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露天煤矿智能化建设方案或建设规划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出智能化建设方案或建设规划的内容、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及对应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3.2.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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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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