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探区悦探1H井测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2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庆油田川渝探区悦探1H井测井工程;
2.2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在川渝探区仪陇-营山地区针对沙溪庙组部署风险探井悦探1H井,地理位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川石村2队。设计井型为先直后平,导眼井设计垂深3240m,钻穿凉高山组凉上段20m完钻;水平井设计斜深4874m,垂深3035m,针对沙一段进行侧钻,水平段长1504m。不含硫化氢,井控风险等级为二级。本井采用三开井身结构,设计钻井周期95天,要求二开进行常规测井,采集电阻率、自然伽马、自然伽马能谱、中子、密度、井径、井斜、方位等数据,三开除采集常规测井外,加测电成像测井及交叉偶极声波、核磁测井,三开后直改平针对水平段进行常规、交叉偶极声波及核磁测井资料采集,各开次采集声幅资料,并对所有测井资料进行解释评价,最终工作量以招标人实际下达测井通知单为准;
2.3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2.4资金来源:油田公司投资;
2.5出资比例:100%;
2.6计划投资:人民币399.8万元(不含税);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8招标范围:悦探1H井测井工程技术服务,测井项目包括:双侧向电阻率、自然伽马、自然伽马能谱、中子、密度、井径、井斜、方位、电成像、交叉偶极声波、核磁、声幅、变密度等数据及资料处理解释等,具备实施采集项目所需求的ECLIPS-5700测井采集系统或其他能够提供符合SY/T 5132-2012《石油测井原始资料质量规范》要求的测井采集系统,及相应配套井下仪器设备,并具有直井、水平井施工作业能力。
标段划分: 标段一:大庆油田川渝探区悦探1H井测井工程,估算金额399.8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须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测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测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3.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持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6投标人具有近4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类似四川盆地等三高地区致密油气井施工经验,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原始作业记录复印件,同时出具盖有甲方公章的有效业绩证明;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
3.2、信誉要求
3.2.1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2.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3.2.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
3.2.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3.投标人须需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测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或者承诺开工前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测井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或批复文件)。
3.4.投标人须承诺的内容如下:(1)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行为;(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网站查询截图);(3)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列为黑名单;(4)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5. 拟派队伍要求
3.5.1人员要求:拟派至少1名测井队伍的队长、1名测井技术员,且都应持有效的井控证、HSE证
3.5.2 投标人必须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
3.5.3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自有测井队伍参与投标,严禁以挂靠、合作、租赁等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投标。自有测井队伍是指测井队主体设备归投标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测井队伍最低配置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具体设备配置要求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及施工作业队伍资质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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