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力中卫发电基建生产一体化智慧应用与示范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6525,招标人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所辖中卫市境内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距离中卫市区14km,东与吴忠市接壤,南与中卫市及甘肃省靖远县相连,西与甘肃省景泰县交界,北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毗邻。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一期东侧,项目作为“宁湘直流”配套调峰电源点,机组须具有顶高峰、压低谷、跟速率、灵活启停、长时间低负荷运行(机组每日20%负荷下运行时长超过10小时)能力。本期同步建设4台超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
本项目秉承集团公司“数字驱动转型发展、智慧引领国家能源”管理理念,以永临结合、一体化建设的思路进行系统部署,以全生命周期的视角进行工程管控,遵循统筹规划、有序实施、业务驱动、扩展开放、永临结合的原则,优化生产和资源配置,实现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及厂内数据的平稳过渡,避免重复投资,实现工程的精细化管理,保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投标人负责完成中卫发电基建生产一体化智慧应用与示范研究项目全部工作。以实现中卫公司4台66万新建机组基建生产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应用为目标,对智慧工地、智能发电、智慧管理等核心领域,进行模式研究、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有效整合智能电站建设的相关内容,强化数据治理,数据价值挖掘,业务协同贯通,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集成化、平台化、透明化、高效化的生产运营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具有高度推广价值的新建机组基建生产一体化示范建设的行业解决方案,为智能电站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和依据,减少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和消耗,助力各煤电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研究工作,并建设项目研究内容中所包含的软件系统,负责软硬件的供货、安装、部署调试、功能开发、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2.2.1服务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卫工业园区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
(1)基建生产一体化的总体方案设计,主要包括基建生产一体化总体方案设计、基建生产一体化协同与移交、形成电厂全业务全生命周期数据团体标准、管理系统集成集团统建系统应用、智慧工地已经建设完成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软件系统、技术监督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集成应用等研究内容。
(2)智能安全中心应用研究,主要包括人员安全、环境安全、设备安全和管理安全。
(3)智能生产中心应用研究,主要研究IMS开发平台、数据中台、AI分析平台、物联网平台、报表平台、移动工作台、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系统、智能二维码系统等研究内容。
(4)智慧经营中心应用研究,主要包括成本利润分析、现货交易辅助决策等研究内容。
(5)本项目申请发明专利10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0项,核心期刊论文5篇。
预期目标:
以实现中卫公司4台66万新建机组基建生产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应用为目标,对智慧工地、智能发电、智慧管理等核心领域,进行模式研究、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有效整合智能电站建设的相关内容,强化数据治理,数据价值挖掘,业务协同贯通,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集成化、平台化、透明化、高效化的生产运营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具有高度推广价值的新建机组基建生产一体化示范建设的行业解决方案,为智能电站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和依据,减少集团公司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必要的损失和消耗,助力各煤电企业的数字化转型。
2.4 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为:本项目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研究工作,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入场手续办理、现场踏勘等前期准备工作;
2)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整体方案及系统设计,并经甲方验收;
3)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基础硬件到货,一体化软件平台搭建,数据标准体系设计;
4)2026年5月3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结项及创新研究方案相关内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2026年6月15日前,提交最终验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企业的智慧企业建设(或信息一体化建设或智能电站建设)的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7-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1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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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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