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昕CG招字SL(2025)005
项目名称: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8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化学农药 | 采购阿维菌素或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2(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化学农药 | 采购噻虫啉微囊粉剂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③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⑤财务状况: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⑩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⑪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镇安县2025年噻虫啉药剂及树干注药阿维菌素采购项目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③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⑤财务状况: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⑩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⑪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