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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废气加压贮存罐等五型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放射性废气加压贮存罐等五型设备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放射性废气加压贮存罐等五型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DLY-WZ-GKZB-25-1196

2.2招标项目名称:放射性废气加压贮存罐等五型设备。

2.3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及主要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放射性废 气加压贮 存罐等五 型设备 放射性废气加压贮存罐6台,低放废 液储罐1台,废液中间罐1台,缓冲 罐1台,主储油罐2台,技术要求详 见规格书 四川夹江 县 2026年3 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核安全级别为核安全3级及以上,设备类别包含压力容器或储罐。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净利润至少1年不亏损,且近3年审计报告标准无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与本次招标类似的容器类产品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经销商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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