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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及信息化标杆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5-142

项目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及信息化标杆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550000

最高限价(元):4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及信息化标杆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规划建立在学校已有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着力推进信息化发展软件新建升级改造,围绕数据治理中台与数据分析平台、智慧校园业务管理应用、智慧校园消息及移动集成三个方面,致力于推动智慧校园建设进程,提升全校师生信息化服务满意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90 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 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商,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 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制造商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 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接受分包 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预留比例说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 4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制造商,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8%,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 格式提供接受分包的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预留比例说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见 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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