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WZ)001211
项目编号: D6403000141100066
项目名称: 盐池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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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项目 | 盐池县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000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