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5000250127166923-05255141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第二次)
预算编号: 0525-00014760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00000元 (国库资金:2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项目(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根据公安部及市局相关工作要求,长宁分局以“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用系统”为路径构建新型现代警务机制,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应用系统”建设有效整合警务资源,建设任务指令流转系统、移动警务APP以及与市局任务、全量警情及相关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提高警务效能,借助科技信息化技术可以提高警务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和效率,推动公安机关向更加高效、专业、科学的方向发展。(具体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5个月:包括平台开发测试及部署、试运行、培训及最终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报价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4、投标人在本市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