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区营流路片区改造项目南安置区
电线电缆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即墨营流路-2025-00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即墨区营流路片区改造项目南安置区所需电线电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蓝鳌路576-18号
2.2项目概况:即墨区营流路片区改造项目南安置区位于青岛市即墨区潮海街道龙泉河以东,鹤山路以南,营流路以西,蓝鳌路以北。本工程用地面积42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77.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6308.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3769.06平方米。包含7栋高层住宅及商业网点、社区服务用房、养老设施服务用房等配套用房及相关范围内地下车库。车库为地下1层,含人防地下室,人防面积11060.7平方米;高层住宅地下2层,地上1栋22层、2栋26层、4层27层。
2.3招标内容: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1 | 电线电缆 | 包件1 |
2.4付款方式:货款按季度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1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20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8)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电线电缆生产厂家及品牌必须为中国中铁2023-2025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的生产厂家及品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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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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