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YCG2025-A048
项目名称:东阳市公安局电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临[2025]1573号
数量:5
预算金额(元):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情见 招标文件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合同签订之后,甲方提出安装需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生产,并到货安装调试完成,且一个月内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限,所有大中小微型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A、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工商营业许可,提供营业执照;须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资质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制造许可资质,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B、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工商营业许可,提供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负责安装与维保的单位须经电梯制造商授权,提供电梯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商须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资质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制造许可资质);其负责安装与维保的单位具有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资质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资质,提供安装单位及维保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C、电梯制造商、安装、维保单位近五年来在浙江地区范围内安装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责任安全事故,有良好的制造、安装和维保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