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2025WHCGZ0635-重1
项目名称: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5包(二次)
预算金额:2292.6万元(其中1包:452.6万元,2包:465万元,3包:495万元,4包:420万元,5包:460万元)
最高限价:2292.6万元(其中1包:452.6万元,2包:465万元,3包:495万元,4包:420万元,5包:460万元)
采购需求:五河县职教园区二期工程项目实训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主要包括农林牧渔类、公安与司法类、特种作业培训类实训室,能源动力与材料类实训室,交通运输类实训室,装备制造类实训室,电子与信息类实训室设备及装修。其中1包:饲料营养与检测实训室、农机检修实训室、植物生产环境实训室、植物保护实训室、安全保卫实训室、特种作业培训实训室;2包:新材料智能生产与产品检验实训室、新型电力系统运行与维护实训室;3包: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实训室;4包:工业互联网数据采集与应用实训室、机电技术应用实训室;5包:Python程序开发实训室、移动应用与开发实训室、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实训室、工业信创(数字孪生)实训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之日起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40%(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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