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XJDYFGS-2025-3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α谱仪前处理装置具、便携式α、β测量仪、高纯锗γ谱仪前后处理装置、红外热成像仪、水和食品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30000
最高限价(元):13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α谱仪前处理装置具、便携式α、β测量仪、高纯锗γ谱仪前后处理装置、红外热成像仪、水和食品污染检测仪采购项目
数量:5
预算金额(元):133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α谱仪前处理装置具1套,便携式α、β测量仪1套,高纯锗γ谱仪前后处理装置1套,红外热成像仪1套,水和食品污染检测仪1套;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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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