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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村村通大喇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3-062-ZC 

    项目名称:2025年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村村通大喇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60000  

    最高限价(元):19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村村通大喇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6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阿克苏地区乌什县、库车市、沙雅县、拜城县、阿克苏市、温宿县、新和县、阿瓦提县、柯坪县,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莎车县、叶城县、英吉沙县、泽普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和田地区和田市、洛浦县、墨玉县、皮山县、策勒县、于田县、和田县、民丰县,北疆地区察布查尔县、吉木乃县、青河县、巴里坤县共37个县(市)119部乡镇补点发射机和27100套广播电视村村通大喇叭设备提供回传网络、缴纳物联网费用。实时监测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有效处理物联网卡故障。根据各县(市)大喇叭运维工作需要及时更换、安装物联网卡。满足各县(市)大喇叭运维管理需要,全年实时回传设备监测数据。每季度完成所在县(市)119部乡镇补点发射机和27100套广播电视村村通大喇叭在线测试并出具季度测试报告。对大喇叭监管平台及回传网络设备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2日至2025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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